Thursday, July 3, 2014

30歲前做對四件事 40歲賺到五千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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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歲前做對四件事 40歲賺到五千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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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五年級家庭經濟變故,讓蔡志雄被迫長大,出社會後,他工作、生活與投資都追求穩定。過去十年他做對了四件事,所以四十歲即達到財富自由。
蔡志雄,四十一歲,出社會後如果沒有做對四件事,現在的他可能只是台灣近一萬名合格律師中,一位名不見經傳的流浪小律師。

二○○一年,他離開知名的尤美女律師事務所,回到只有兩萬多人口的新北市金山老家開業。他在自家水電行一樓隔起五坪的空間,擺起桌椅、招牌及電腦,從最簡單的合會、土地糾紛、離婚等調解起步。

在沒有固定案源、人脈,且連辦公室都極度陽春的情況下,他仍像個拚命三郎,每天往返法院與辦公室。跳脫不開等待開庭、閱卷、寫訴狀的一成不變生活,周末還得全天候待命,深怕漏接客戶電話,更多時候還必須忍受無情地殺價。

財富自由八分法
花八成時間創造被動收入


這是執業律師必須面臨的現實,所幸,蔡志雄領略到「財富自由八分法」哲學,他一方面降低本業收入,一方面提高業外所得,終於在四十歲時拿回工作的自主權。

現在他每天平均只花兩小時在本業,剩下八成時間運用在創造被動收入上。他解釋說,一天工作八小時、月薪八萬元,若每個月能有一筆一萬元的被動收入,等於減少工作一小時,這時候就會有七萬元的主動收入,一萬元的被動收入,還有一個小時的自由時間。

也就是說,當每個月被動收入達到八萬元,就可以完全不用工作,原來工作的八個小時統統都是自由時間。目前蔡志雄的家庭八成生活開銷,都可透過被動收入來取代,他有信心不出五年,就能達到百分之百,屆時就不用擔心退休金沒有著落。

蔡志雄在家排行老三,有二個姊姊、二個弟弟,爸爸是水電行老闆兼工人,一份薪水要養活七口之家,媽媽為了補貼家用,除了照顧五個孩子,還當保母補貼家用。
他依稀記得小時候,家裡曾經窮到連學費都得向鄰居商借,身為長男的他被迫「提早」長大,求學時格外認真,是五個孩子中最會念書的一個。

爭氣的蔡志雄沒讓人失望,從中正高中、政大法律系,再考取政大法研所,一九九七年考上錄取名額不到三百人的律師,這一張證照如同「鍍金」的保證書,確保收入無虞。

然而,隨著台灣經濟走下坡,政府年年增加律師錄取名額至九百人,執業生態丕變,律師從「金飯碗」褪色成「鐵飯碗」。曾經窮到付不出學費的蔡志雄,執業時沒人脈、沒資源、沒背景,卻能在四十歲就不為錢工作,他究竟做對了哪些事情?

第一件事:
薪水先存後花 存第一桶金


一九七○年代,蔡爸爸水電行的生意與當地開工數呈正比,「景氣好時,爸爸就像老闆,可以請工人幫忙跑外務;但景氣差時,他就得捲起袖子當起水電工。」所以從小他就明白,爸爸養家的擔子並不輕,寒暑假自告奮勇當起爸爸的小跟班。

國小五年級時,爸爸生了不知名的怪病,遍尋名醫找不到原因;約有二年時間,一家人的生活開銷只靠存款,寅吃卯糧讓經濟陷入窘境,只得變賣資產。「有一回媽媽想退了爸爸叫的零件,但廠商指著馬桶蓋一條淺淺的紋路,一口咬定是人為損害,因此無法退貨。」這一幕難以抹滅,而這件事讓蔡志雄往後在各方面都以追求「穩定」為目標。

所以蔡志雄一開始當實習律師時,薪水雖然只有三萬元,但領到薪水一定「先存後花」;決定開業時,也只敢從老家起步,業務上了軌道,才決定買辦公室。與他結婚十四年的太太劉純菁表示,當他們有能力買進口車時,他卻寧可屈就國產中古車,把省下的錢當作買投資套房的頭期款。

這是蔡志雄奠定財富自由的關鍵。

第二件事:
找到投資興趣 用興趣賺錢


擁有「理財之神」和「歐洲富爸爸」之稱的博多.雪佛在《三十五歲不再為錢工作》一書提到,要達到財富自由,就要避免為了金錢而去做沒有興趣的事;最好的方法,是把事業基礎建立在興趣上,並且利用它賺錢。

打從蔡志雄出社會後,他比同儕更早體認到「冬天存糧」的重要性,曾與他同窗四年的大學同學陰正邦說:「律師性格普遍保守,但他很早就把心力放在投資上。」這一切都源於前述父親遭遇的變故,影響他往後的人生觀及理財觀。

而蔡志雄對房地產投資的啟蒙,源於寒暑假到父親工地幫忙,當時他常在爸爸身邊「偷學」;也因此,他比別人懂得安裝水電的細節、樓板灌漿工程,「這些對我日後挑到好房子、當個好房東很有幫助。」

若說當跟班是蔡志雄接觸房地產的種子,高中住在租的鐵皮屋三年歲月,則是激勵買房的重要推力。他回憶說,每次繳房租時,看著房東數了一疊千元鈔票,小心翼翼地放進信封袋,「當時我就許下在這個城市要有房子的目標。」

也因此,當蔡志雄執業之後,他把買辦公室放在第一順位,地點從基隆到新北市的汐止、中和,之後,因緣際會下在板橋相中總價四十坪、五百萬元的住辦大樓。

當時已準備一五○萬元頭期款的蔡志雄,向家人借了一百萬元,把貸款比率降至五成。他解釋說,雖然剛開業時收入並不穩定,但即使退到原點,回去當受雇律師月薪水也有五萬元,只要開銷加貸款不高於五萬元就在安全水位。這也顯示他潛在的保守性格,甚至為了快速還房貸,好幾年幾乎沒有任何娛樂開銷。

○一年買了第一間房產後,蔡志雄每隔兩周就到新北市法律諮詢服務所報到,經常白天從三芝、淡水、北投出發,到汐止、新店繞一圈後,晚上再回到板橋,用最土法煉鋼的方法找案源。「有三、四年的時間,為了陪他,我跟孩子就泡在附近的圖書館裡。」劉純菁笑著回味。

第三件事:
低點買套房 出租賺四%


蔡志雄擔心業績掛蛋,但從開業以來沒有發生過,反而因為勤跑偏鄉,在當地頗受好評,收入倍增。即使業務蒸蒸日上,但「下個月的案子在哪裡」的危機感仍揮之不去,後來他想起高中的鐵皮屋房東,把收房租當成一口湧泉,於是當他存到一百萬元後,就去買進總價三百萬元的小套房。

蔡志雄打的算盤是,每兩年存到一百萬元,買進總價三百萬元的小套房;若以每月租金一萬元計算,投資報酬率四%。因此,他從○三年至○九年,共買進四間小套房,總價從二八五萬至三六八萬元不等,但○九年以後,再也找不到五百萬元內的小套房,因而中斷了「存房」計畫。

蔡志雄挑選套房的原則很簡單,就是從捷運站出口一眼可以看見的大樓,這樣的房子好出租又容易增值。他發現十年前近捷運與沒有近捷運的房價每坪只差二萬元,但隨著捷運網絡成形,房價卻一差十多萬元,這反映了「捷運是王道」潮流。

只是保守的蔡志雄遍尋不到四%收益房產,「存房養老」的退休計畫就此打住。難道沒有其他賺四%報酬率的替代方案嗎?他反覆思索並研究投資大師的書後,像開了竅似的,一樣用三百萬元買進底部鎖碼、殖利率有四%的高股息股票,這與在低點買小套房有異曲同工之妙。

第四件事:
找四%殖利率高股息股票

蔡志雄先用基本面選擇每年都有穩定股息收益的股票,再搭配技術面篩選具有「底部鎖碼」的標的,這樣的股票每年至少有股息可收;若抱得夠久,將可以大賺價差,既不用花費太多時間,也不用天天盯盤,不影響正常上班。

但在發掘最適合自己的投資方法之前,蔡志雄在股市繳了不少學費。早在○四年他就曾經在股市小試身手,第一支股票是掛在航運股的遠森科,買進的理由是「以為它是科技股」,這筆投資當然賠錢收場。對股票懵懵懂懂的他,四處聽信明牌,經常買了滿手的股票,但總是賺小賠大,找不到投資的感覺。

後來痛下決心集中持股,重押一檔群聯,只是萬萬沒想到,買進以後連續跌停兩天,「一天賠光一個月的薪水,累積一個月就虧掉一百萬元。」劉純菁說,雖然這筆損失並不會影響家庭生活,但現在回想起來仍然心痛。

蔡志雄痛定思痛,重新開始,他本著考上律師的意志力,研讀股價波動原理、箱形理論等,慢慢理解股票的漲跌原來是有跡可循的。後來,他發現股票在高檔爆量是大戶出貨,低檔爆量是吃貨;尤其是股價長期如一灘死水,但偶爾低檔出量的股票,通常是大戶吃貨的現象,也就是所謂「底部鎖碼」。

蹲馬步練功之後,他陸續在昱泉、好德等股票小試水溫,一開始即使找到好標的,但卻沒信心抱到大漲,比如昱泉曾經從不到八元漲到一九五元,但他只是小賺二成出場。

○九年他從十六元買進上奇後,雖然中間曾經跌至十三.八元,仍不改持股信心,前後大約投入了四十萬元建立基本持股。

後來股價漲了兩倍,先賣了一半,把本金四十萬元收回來,剩下的持股就是「零成本」,因為不擔心賠錢,反而抱得更牢,當股價漲到左邊的壓力區,約六十元時他全數出清。

這一次經典戰役後更增強他研究「底部鎖碼」形態的股票,這些年在玉晶光、儒鴻、寶雅、詩肯、陽程、網家、F-安瑞、零壹、喬山等多有斬獲。

現在蔡志雄的資產部位,股票投入金額超過房屋貸款金額,等於零負債,依目前房價推估,總價值約五千萬元,而每年來自股息、房租、版稅等被動收入約八十萬元,幾乎可支應八成的年度生活開銷。

就像是他曾經說的一句話:「財富自由不是一夕之間就自由了,而是在逐步累積財富的過程中,感覺工作自由度變高了,且也已經慢慢享受退休的感覺了。」

蔡志雄
出生:1973年
現職:律師、作家、講師
經歷:尤美女律師事務所受雇律師、台北律師公會副祕書長
學歷:政治大學法律系、政大法研所
婚姻:已婚
著作:《民法概要》、《我是612我當包租公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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